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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 | 示范课程系列:《经济法学》

教务处与西南政法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联合发布


编者案:

2021年,西南政法大学为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持续深入抓典型、树标杆、推经验,推广课程思政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遴选了4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名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5个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其中6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获批重庆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西南政法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获批重庆市级示范中心。教务处将对相关内容进行推送,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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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课 程 简 介


《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以坚定理想信念、价值引导塑造、构建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模式、加强教学能力作为建设方向,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经济法治领域的丰富内涵、学习掌握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领域的法治知识和法治思维为重点。


该课程在建设过程中立足于讲好用好马工程重点教材《经济法学》,从全面覆盖课程知识体系、拓展丰富课程教学设计、及时吸收课程教学资源、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评估改进课程教学效果等方面,优化本课程的思政内容供给。


02

团 队 介 绍


《经济法学》课程负责人由“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经济法学教师团队”负责人、经济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卢代富教授担任。


团队以“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经济法学教师团队”为骨干,成员包括盛学军教授、黄茂钦教授、蒋亚娟副教授、肖顺武教授、曹泮天副教授、李玉虎副教授、滕燕讲师。


03

教 学 实 践


《经济法学》课程特别强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其理解与运用特别强调在经济法中理解社会、在社会中理解经济法,这一基本进路与习总书记强调课程思政“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也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来讲”是高度契合的。


一方面,在课程内容方面,该课程在市场主体法、宏观调控法、社会分配法、市场监管法等领域均不同程度地体现着课程思政与时俱进的基本要求:为契合市场主体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在市场主体制度的教学中对“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进行了阐释;为契合国家应对经济“脱实向虚”的风险,在宏观调控法的授课中强调了金融法制变革、财税制度完善的基本内容;为防止国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在社会分配法的讲解中增加了“精准扶贫”的相关教学内容;为应对一些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在金融法的教学中强调了监管顶层设计的重要性,深入阐释了“穿透式”监管等监管手段创新的必要性。


另一方面,在教学方法方面,该课程浓郁的现代性、时代性、政策性要求其在教学中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生动诠释着“教学有法教无定法”的基本教学规律。事实上,习总书记强调的“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协作学习法”都在课程中得到了不同程度和侧重的体现。


该课程通过帮助学生了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实践和法治实践,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传授学生全面系统、稳定开放、融通中外的知识体系,培养学生专业娴熟、善于实践、团结协作的职业能力,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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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

Swupl Dean's Office

文案 / 程嫄媛

美编 / 柏杰彦

审核 / 张建文

张春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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