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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17-10-31 刑事资料大全

来源:法律图书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1〕16号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22日起施行)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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