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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思政”建设经验分享 | 陈冉:《刑法学2》

今年的《刑法》课程思政建设主要是与刑法分则中的国家安全类犯罪相结合而展开的。新时代新形势不仅呼唤新的发展观、改革观,还需要新的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高屋建瓴,适时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造性地提出了富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价值观念、工作思路与机制路径,是新时期下的“新国家安全观”,将会为破浪前行的中国航船,构筑更为坚固的安全屏障。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习总书记的新国家安全观应势而生,恰逢其时。



当下,腐败多发、法治欠彰,拷问着政治安全;增速换挡、转型升级,考验着经济安全;雾霾不散、污染严重,考量着生态安全;地缘纷争、强权作梗,威胁着国土安全;国际窃听、网络泄密,挑战着网络安全……正如习总书记所言“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而总体安全观,谋求的正是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回应的正是当下错综复杂的各类安全挑战。基于这一角度展开课程思政的建设既有理论意义也有现实基础。



对此,我将当代国家安全建设融入11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并分布在不同的课程当中,针对具体的犯罪进行着重讲解。在讲解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罪包括前7个罪名中,与国家安全观进行了具体的理论结合。针对典型的叛变、叛逃、 间谍、资助类犯罪间谍等5个罪名对学生进行案例讲解,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与普遍性。对恐怖活动犯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等6个罪名结合我国的反恐形式与现状具体展开。


另外还有妨害国家管理秩序犯罪(一):文化安全和信息安全、妨害文物管理罪、间谍器材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等8个罪名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犯罪情形。针对妨害国家管理秩序犯罪(二):国家形象和妨害国边境管理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等10个罪名;生态安全相关犯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擅自进出固体废物罪等6个罪名、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事安全结合相关领域法,进一步深化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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